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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2016年05月17日 揭臣相  原创   (点击: )

我校的“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已于2016年5月初正式启动。 5月 3日,学校党委下发了《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师委发﹝2016﹞22号),5月 4日下午,学校党委召开了由各分党委书记、各支部书记和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学校‘两学一做’动员部署大会”,党委书记邓卓明同志作了动员报告。5月 9日下午,我校离退休党委也专门召开由各退休支部书记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讨论通过了《离退休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同时对各支部每月的组织生活的学习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从此开始,今年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大幕在全体党员同志中正式拉开。

开展“两学一做”,学是基础,而重点是学习党章。在学习党章过程中,准确理解党章对党的性质的科学表述,深刻领会党的性质的科学内涵又是学习党章的基础。下面简要谈谈我在学习党章过程中对党的性质的学习体会。

一、中共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表述的历史变化过程

中共一大只通过了一份政治纲领,没有正式产生党章,从二大开始才形成了党章。但是从二大到六大的党章都没有对党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和表述。第一次旗帜鲜明地对党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是从七大党章开始的。

1945年6月通过的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把党的性质规定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这里,第一次鲜明地揭示了我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揭示了党同中国民族和人民的关系。七大党章虽然没有直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一术语,但在整个语句中体现出了这一基本思想。

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关于党的性质的表述沿用七大的提法,八大党章用两句话来概括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

请注意,七大和八大党章使用的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即工人阶级先锋队来揭示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而没有使用后来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来表述。两者的区别在于,“工人阶级”主要侧重于从生产力角度入手来讲的,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者,代表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方向。从生产力角度看,与工人阶级相对应的是同为劳动者阶级的农民阶级,它主要体现为以手工劳动为特征的小生产。从生产力发展的方向来说,农民阶级不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者,只有工人阶级从产生起就紧紧同社会化生产力的发展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因而它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者。“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就是从我国先进生产力的角度来阐述的。

党的九大、十大和十一大党章对党的性质的阐述都是从“无产阶级先锋队”角度来表述的。1969年4月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表述是:“中国共产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1973年8月党的十大通过的党章把党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基本上沿用九大党章的提法,把党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的、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

从九大到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关于党的性质的表述与党的七大和八大党章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的表述不同。七大和八大党章是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即工人阶级先锋队来揭示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的,而九大到十一大的党章则把“工人阶级先锋队”更改为“无产阶级先锋队”。这种改动有什么区别呢?前面说过,“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是从生产力角度入手来论述,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代表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方向。而“无产阶级先锋队”则是从生产关系角度来阐述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产阶级垄断了全部生产资料,无产阶级作为雇佣劳动者,除了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属于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因此,“无产阶级先锋队”这一表述,体现的是共产党通过阶级斗争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实现无产阶级的翻身解放的历史使命。

二是带有浓厚的文革期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印记。九大和十大本身就处于文革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作为指导思想来制定党章也不足为怪。1977年的十一大虽然结束了文革,但文革的“极左”错误没来得及纠正,因此十一大对党的性质的表述直接照搬九大的提法,九大和十一大都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这种表述存在着明显的“极左”思想的错误。因为,在我国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整体已经被消灭了,阶级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就不再是主要矛盾,而是下降为次要矛盾,从1956年开始,我国的主要矛盾就转变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大力发展生产力就应该成为党的中心任务。1956年党的八大本来就已经体现出了这一转化的趋势。但是遗憾的是从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阶级斗争重新占主导地位,发展到十年文革时期,阶级斗争就成为一切工作的中心。这样在党的性质的表述上,体现为党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阶级斗争,“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阶级敌人进行战斗”。正因为如此,我才说,九大到十一大党章关于党的性质的表述,带有浓厚的文革“极左错误”的历史印记。

三是“无产阶级”这一表述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状况。从1956年起,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工人阶级已经从过去的受剥削受压迫的“无产”阶级上升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并成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者,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人,也就是说,当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工人阶级不仅在生产力方面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且是生产关系方面还体现出从过去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上升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所有者,从理论上讲已经是最大的有产阶级,而不再是无产阶级了。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续沿用“无产阶级”这一称谓,就不仅带有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错误的历史印记,而且也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不相符合。

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在党的性质的表述上消除了文革时期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印记,实现了拨乱反正,重新恢复到八大党章的论述,并有所发展。十二大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表述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十二大党章对党的性质表述上的特点是:

第一,重新从生产力角度入手,把党的性质概括为“工人阶级先锋队”,揭示了我党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体现者。

第二,用三句话完整地表述党的性质。第一句话是讲党的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第二句话是从党的宗旨角度讲党与各族人民利益的关系,揭示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从不谋求自己的小团体的利益。第三句话是讲党的政治地位和作用。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揭示了党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十二大党章的上述表述,丰富了党的性质的内容,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党的性质不可分割的整体。

党的十三大到十五大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表述都沿袭了十二大的论述,没有进行改动。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论述,体现了我党对党的性质认识上的飞跃和发展,丰富了党的性质的内容。十六大党章关于党的性质是这样规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十七大、十八大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表述都是继承十六大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三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表述都是一致的。因此,现在一般论述党的性质,都是以十六大党章为依据,它概括了我党现阶段对党的性质认识的最新理论成果,标志着我党对党的性质认识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对党的性质内涵的解读

十六大以来的党章关于党的性质的论述,可以简要地用数字来表示,这就是“二一三”,即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

“两个先锋队”就是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两个先锋队”的思想,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一论断是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来揭示党的性质的。该论断分别从两个方面揭示了党的本质属性。一方面,它揭示了党的阶级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治组织,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依靠力量。另一方面,这一论断还揭示了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不是工人阶级的一般性的政治组织,而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的,这就从根本性质上同其他政党和工会团体区别开来。需要说明的是,强调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并不意味着出身于其他社会阶级和阶层的成员就不能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只要具备了入党的基本条件,经过必要的组织程序,同样可以加入党组织。但吸收其他社会阶级和阶层的成员入党,并不等于就改变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这一基本性质,因为入党的前提是必须达到具备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这一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该论断是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角度来揭示党的性质的。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这一概括,体现了我党对党的性质认识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要有坚实的阶级基础,而且还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一论断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从来源来看,有利于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优秀分子来不断壮大党的队伍,使党始终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具有最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有利于夯实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从作用上看,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还有利于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我党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要实现中华民族腾飞的百年梦想,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工程,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协力同心,共同发奋图强,才能最终实现。

十六大以来党章提出“两个先锋队”的论断,既体现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揭示党的阶级属性的先进性;同时也体现了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揭示出我党作为执政党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认可度。“两个先锋队”之间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一个领导核心”是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一论断是从党走什么路、干什么事业以及党在这项事业和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地位角度对党的性质的概括。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是党自封的,而是由两个方面的因素直接决定的。

首先,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决定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如前所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工人阶级是代表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方向,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者,组织性和纪律性最严密,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织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是最有战斗力的部队,这就决定了我党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始终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其次,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由我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实践所决定的。几十年的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才能组织起千百万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同样,几十年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也有力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才能完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我们要始终不渝地自觉维护好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三个代表”是指,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思想精辟阐述了党的先进性的理论,是对党的先进性理论的新概括。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是党的内在特质的根本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中心任务。生产力标准是检验一切工作成败最根本的标准。

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是党是思想上精神上的旗帜。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保证。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党同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区别,也是党的宗旨的根本体现。中国共产党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永远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如果什么时候脱离了人民群众,党所制定的政策措施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无法确保执政党地位的稳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即是这个道理。

上述“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对党的性质的最新概括,这三个部分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我们不能片面地只突出强调某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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