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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关于离退休人员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2011年03月20日 离退休工作处  原创   (点击: )

为加强离退休工作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离退休党委、党支部、行政小组工作情况;及时发挥老同志作用宣传老同志兴趣爱好、业余生活、好人好事等,提倡一种积极向上、阳光健康的退休生活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稿件用途

1、有关刊物发表;

2、重师新闻网采用;

3、重师大离退休工作处网采用;

4、处自办刊物采用;

5、专项活动采用。

二、宣传报道人员组成

1、各党支部宣传委员;

2、各行政小组推荐通讯员;

3、特邀通讯员;

4、积极投稿的老同志。

三、报道内容

各支部、行政小组生活、开展的活动和与二级单位的互动情况;老同志作品、随想、心得体会、好人好事;健康生活方式,如好的菜谱,一项好的运动方式等,都可以写成文字和提供照片、影像资料。

四、投稿方式

1、向校外刊物发表的,由写稿者自行投稿,发表后在离退休工作处张桂芬备案;

2、向重师新闻网、重师大离退休工作网、自办刊物和专项活动发表的,稿件送离退休工作处。电子信箱:ltxc@cqnu.edu.cn

五、奖励办法

1、宣传报道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行政小组的考核条件;

2、年终对稿件采用多的党支部、行政小组和个人进行表彰;

3、每录用一篇稿件发适当稿费:

六、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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