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对离退休人员实施校、院(部处室)两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重师发[2009]205号)的文件和2010年学校离退休工作会的精神,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确定本单位离退休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填写《离退休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附件1),并在
1月
17日前
通过OA系统(内部邮件功能)发送至离退休处彭祥平处。
二、请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两级管理工作(名单见附件2)。
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彭祥平,电话:65362644。
特此通知
附件:
1.离退休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2.离退休人员名单
党政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1:
离退休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