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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天上也会掉馅饼
2018年11月09日 郑洪泉  原创   (点击: )

——如何看待当今有的出版物?

2018年9月8日吃午饭时,孙女楠楠递给我一张邮局汇款单,我很诧异地说:“还有谁给我汇款啊?”楠楠说:“是稿费”。我更糊涂了,心想近期我并没有给报章杂志写稿,哪来的稿费呀?!我接过汇款单一看,原来是《重庆历史名人》杂志社寄来的600元稿费汇款单,想了好一会,我今年的确没有给该杂志寄送过任何文稿。没有投稿而收到稿费,这岂不是天上掉馅饼吗?直到后来收到了该杂志社编辑刁向远同志送来的两本今年第二期《重庆历史名人》杂志,见到里面刊登了我的《萧楚女:巴山蜀水播火人》这篇文章。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文末的编者说明写道:“选自《重庆党史人物》(第一集)重庆出版社1987年3月第一版”。这已经是我31年前发表过的一篇文章,没想到竟被《重庆历史名人》的编者翻了出来重新刊用。由于该杂志在刊登我的这篇文章前,没向我打招呼,所以我感到很意外。刚刚进入高中的楠楠知道此事原委后,给我来了个点赞说:“三十多年前的文章现在还有用,说明爷爷的文章写得好。”孩子的话说得我心有点喜滋滋的。不过我还是感到有点无奈。不管怎么说,既然需要用这篇文稿,总还是应该征求一下作者的意见啊!至少需打个招呼吧!看来这本杂志还是很尊重知识产权的。这表现在刊物说明了所选用文章的纤细出处,还给予了作者再次刊用的稿费,并将刊登此文的刊物送到作者手里。

同样是刊物,而且是纯粹学术性刊物,对文稿的刊用却出现了另一种情况。

2017年,我应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之邀,为了出席纪念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与八路军并肩战斗新四军建军80周年而召开的“党指挥枪——新四军之魂学术研讨会”,我撰写了一篇2万3千余字的题为《试论中共中央南方局与新四军——兼谈长江沿岸委员会和长江局对新四军组建和发展的贡献》的论文。会后我将这篇论文发送给《重庆师大学报》编辑部,希望能在学报上发表。自我校学报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创刊以来,我即在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当时学报名称是《重庆师院学报》。三十多年来我在学报上发表了几十篇学术论文。有的论文曾获得重庆地区学报论文一等奖,学报编辑部的同志对我是比较熟悉的。一位学报的负责同志曾私下对我说过一些鼓励的话。就是编辑部的同志认为:有的老师在获得高级职称后其学术论文的水平却下降了,而郑老师几十年来的学术论文的质量却在不断提高。这自然对我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也可见学报编辑部对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过去我撰写的《杨闇公》一文有三万多字,是学报分两期刊发的。我撰写的《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历史地位与功绩》一文全文2万多字,是在学报一期全文刊发的。我想我这篇文章如果可用,将可能在学报上分两期刊登。我将那篇学术论文发送到编辑部后,很快就接到学报领导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这篇文章已经转到学校文学院的重庆大后方抗战文化研究中心,将由该研究中心的出版物《抗战文化研究》发表。学报编辑部的这一举措,我很理解也乐于接受。因为我们学校规模比过去扩大了,每年向报投稿数量在不断增加。另外,由于我们的学报办得好,外地一些高校的学术论文也投寄到我们学报。虽然学我校学报已经从季刊改为双月刊,我校学报的篇幅仍然很紧张。就学报刊登学术论文一般都在5千到7千字的要求而言,我的这篇长文将会占据好几篇论文的篇幅,这可能使编辑部感到有点为难,从我的文章内容来看,转移到文学院重庆大后方抗战文化研究中心每年出版一期的学术论文选辑发表也很合适。所以当我的论文被转送到文学院重庆大后方抗战文化研究中心后,该研究中心学术论文编辑同志就立即打电话给我,表示了已刊登我的文章。

事后一位熟悉我校学报情况的同志告诉我,当今有的学报用稿采取了新一般举措,就让我很不理解了。过去学报用稿同国内外杂志一样,只要文稿符合编辑部要求的水准和质量,经过审编,就会在刊物上发表,并给于作者适当稿酬。但是采取用稿新举措的学报的作法就不一样了,作者向学报投稿经编辑部认可后,需向编辑部付给一定的版面费或编辑费,否则,文稿就不会在学报上登载。这种情况我校学报也有过。那是在学报正刊之外出版“增刊”的时候曾经采取的办法。这是由于作者们为了适应某种职称职务评选或某种业绩考察的需要,急于发表自己的学术论文才去做的应急办法。这常常被视为是一种不很正规的做法。万万没有想到,如今有的学报的正刊竟然也这样做了,这岂不是把学术论文的发表当做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了吗?作者只要交钱,刊物就为你发表文章。这叫人们如何看待学术刊物上刊登的文章的学术水平和文章质量呢?这叫不叫拿学报的版面进行市场交易?三年前我在学校大学城新校区学生食堂外面的广告栏上见到公然出卖论文的广告。这种广告是一些出售论文的网站发出的。说是只要支付一定金额的人民币,就会按照买家的要求提供论文,如果再提供一笔经费,就会设法将出售的论文刊登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并在论文上署上买家的大名。见到校园内出现这种公然作假的违法广告使我惊诧不已。这种违法行为和违法广告是绝对不允许出现在校园内的。是必须加以取缔和禁止的。而出售正规学报版面与公然出卖论文是否程度不同地也违犯了学术道德和国家有关的学术法规呢!?我真的不希望那位同志向我讲述的情况是真的,否则这将会是学术领域里的一个大问题。当然我们也看到过购买外国报纸的版面发表文章的事。那是为了在特定条件下宣扬自己的主张,或为了扩大某种影响,这同学术论文的发表应该并不是一回事。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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