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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恢复计划经济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行不通
2020年04月03日 揭臣相  原创   (点击: )

两个多月以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中国大地。现在,疫情正在从中国慢慢减退。这次大疫情带给我们的经验和教训需要我们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互联网上许许多多的网民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其中不乏许多闪光的真知灼见,但存在着不少争议,从而构成了五彩缤纷的“疫情反思”网络文化现象。

前不久,我在互联网上读到了我国民间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 李昌平 先生的一篇反思新冠疫情的文章,标题是《这次疫病灾难,付出了惨痛代价,能收获什么呢?》,李昌平先生在文中要点式地列举了这次疫情带给我们的十九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其中的绝大部分内容笔者都深表赞同,比如,“卫生医疗体制改革,不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医院不能以赚钱为目标”;“让人讲真话,天才塌不下来。不让别人讲真话,自己一定说谎话”;“要把生命安全、经济安全(小小的口罩生产,如果生产布局不合理,也会带来安全问题)、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种子安全、能源安全…国家安全,放在改革开放之前提位置”;“中医很重要,是国宝,要另搞一套体系,支持中医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制度是战胜这次疫情的保障,确实是我国的制度优势”等等,这些意见的确概括得非常好,具有真知灼见和远见卓识,我相信这也是大部分国人针对这次疫情所形成的共识。

但是,李昌平先生在文中有一些观点则值得进一步探讨,有些看法笔者不敢苟同。比如第9条“进出口多其实并不好,自给自足比例高才是好”,第17条“大规模的跨省就业是中国的安全隐患”,第12条“每个乡镇都应该建一个农业种子繁育场”,第13条“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各种基本生活物质应尽量本地化、自主化”等。李昌平先生是研究三农问题的专家学者,他这里所讲的“大规模的跨省就业”应该主要指的是农民工的跨省就业问题,大规模的跨省就业会导致安全隐患,主要就是指农民工的跨省就业有安全隐患,提倡农民工要就近就业。如何就近就业呢? 李 先生为我们画出了一个蓝图,“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各种基本生活物资应尽量本地化、自主化”。这里“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大概就是一个县的地域范围,也就是说,每一个县的几十万乃至上百万老百姓的吃穿用等基本生活物资应该尽量由当地自己解决,农民就应该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本县老百姓提供基本的粮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生产粮食的种子由每个乡镇的农业种子繁育场提供。当每个县都能自己解决本县几十万乃至上百万老百姓的吃喝拉撒等基本生活问题以后,那么自给自足的比例就会大大提高,同时农民工跨省就业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 李昌平 先生在这里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农村经济发展的繁荣景象。但是我却从中看到了具有计划经济特征的浓郁的小农经济痕迹。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如何才能实现“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各种基本生活物资应尽量本地化、自主化”这个目标。要实现这个蓝图,可以从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从生产方面来看,必须构建起能够满足这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全县百万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无所不包的生产体系。比如老百姓要吃饭,就要规定全县应该有多少亩土地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多少亩土地用来栽种蔬菜,同时还要规定多少亩土地栽种辣椒生姜油菜等品种。从工业角度看,需要有加工稻谷等各种产品的粮食加工厂,人们饮食生活中离不开调料和食油,因此每一个县要建一个酱醋加工厂和油脂加工厂,生活中有时还需要时常品点小酒,因而还要建立一个白酒酿造厂,除了满足吃的需要以外,还要考虑满足全县老百姓的其他生活需要,那就要有服装厂、鞋帽厂、砖瓦厂、化肥厂、水泥厂等等等。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精神生活需要,除了县里需要成立专门的歌舞剧团以外,老百姓家里还离不开看一看电视,听一听音乐,那还需要有一个生产电视机和收音机的无线电厂,同时人们出行需要有交通工具,那至少还需要有一个生产自行车的工厂。总之,凡是人们需要的基本物质生活消费品,每个县都要自己想办法生产出来,以满足本县老百姓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这样才能够基本保证 李昌平 先生所主张的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内基本物质生活产品本地化和自主化。有了这些优先满足本县百万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本土化自主化的规定,农民就只能被限制在户籍所在地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有了这些无所不包的县办企业,似乎也就能够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并相应解决了农民工跨省就业所带来的安全风险问题。既然是以本地化和自主化为目标,那么本地企业所生产的各种产品不能到外地跨地区销售,只能在本县区域内销售,而外地的商品也不能进入本县来销售,否则也就破坏了基本生活产品的本土化和自主化这一根本原则。

其次,从消费角度看,根据本地化和自主化的原则,全县百万老百姓就只能消费使用本县企业所生产的各种消费品,不能购买其他地区生产的日常生活产品。比如,只能吃本县生产的大米,如果要购买外地生产的东北大米和湖北大米,就有破坏本土化和自主化之嫌。要喝醋就只能本地生产的,想要品尝山西老陈醋的香味则没门。如果想要喝一点小酒,也只能到附近的销售店买一瓶本地酒厂的高粱酒或包谷酒,如果要想品尝泸州老窖,甚至品尝一下剑南春、五浪液和茅台等中国名酒,则根本没有机会。同样,人们穿衣服也只能购买本地服装厂生产的服装,想购买外地的或者国外的时装那就想也不要想。一句话,本地生产什么产品你就消费使用什么产品。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行这个硬性规定,才能确保 五十公里 范围内基本生活物资的本土化和自主化的原则不被破坏。

怎样才能真正做到 李昌平 先生的“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各种基本生活物资应尽量本地化、自主化”这一目标呢?只有依靠高度强制的行政手段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手段才能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因为,只有动用行政强制力,才能有效阻止外地产品到本地流通,同时阻止本地产品销售到外地。只有动用行政强制力,才能阻止农民跨省就业,也才能迫使农民被束缚在一亩三分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尽管收益甚微也无法离开土地到外地讨生活。同时,只有依靠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手段,根据本县百万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向各个企业下达生产指标,而各个企业也必须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安排完成生产任务,各个销售门店也要根据本地居民所需各种生活消费品的数量和品种进行销售,居民则可以凭诸如粮本和各种票证到制定商店购买所需的各种生活日用品。这大概就是 李昌平 先生心目中所勾画的一幅“基本生活物资本地化和自主化”新农村蓝图吧。

这不就是完全回到了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状态了吗?这不就是在改革开放以前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体现吗?在我国进入21世纪的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成熟完善的新时代,再来重新恢复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恢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不就是开历史的倒车了吗?

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逐步完善和成熟发展的今天,企图再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企图用计划经济思维来解决三农问题,这不是正确的发展道路,而且也完全行不通。主要理由是:

第一,每一个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主体,无法用行政手段和计划经济办法捆住企业发展的手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企业都是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有权选择生产什么产品。如何经营企业,这都是企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自主选择,企图用行政手段和计划经济办法来规定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获得了发展机遇,生机蓬勃地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企业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新产品不断涌现,在市场上获得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产品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从而逐渐走出县域经济的范围,走向全省走向全国,而一些知名品牌则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当然也有一些乡镇企业或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市场逐渐萎缩,最终不得不倒闭或被其他企业兼并。企业的这个发展演变过程完全都是基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而表现出来的正常的经济活动,市场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支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东北五常大米作为名牌畅销全国,曹德旺的福耀玻璃作为专门生产汽车玻璃的专用企业,其产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华为手机在世界各国同行中处于强有力的竞争地位,这些都是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因此,企图用计划手段和行政措施强制干预企业的发展方向,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全局限在本土范围,这是与市场经济规律背道而驰的。

第二,在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居民消费什么生活资料,购买什么样的物质消费品,这也是基于市场经济规律基础的自主选择行为,根本无法强制性地用本地化和自主化要求来限制人们的消费行为。人们的消费行为遵循物美价廉和消费偏好原则。什么产品质量好,价格优惠,人们肯定会优先选择购买这种消费品。而有的长期习惯消费某些产品,产生消费偏好,于是就优先选择这种产品进行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的权利,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喜好自主选择消费什么产品,这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培育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许多农民不喜欢购买本地的产品而愿意购买外地的产品,这是他们的权利和自由。富裕起来的农民不愿意购买本地大米而愿意购买东北五常大米,不愿意消费本地生产的白酒而愿意购买名牌的泸州老窖甚至五粮液来品尝,这也是他们的自由。如果本地生产的产品质优价廉,获得了当地老百姓的喜爱,当然不愁没有市场不愁没有销路,但是如果产品质量不过关而价格高昂,老百姓自然就不会选择它。所以选择什么产品不选择什么产品,这完全是老百姓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不可能强制干预。因而乡村五十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物质生活产品尽量本地化和自主化的目标,从消费角度讲也是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的,完全具有空想性,不可能实现。

第三,以 五十公里 范围内物质生活产品的本地化和自主化为目标所构建的“每个乡镇都应该有一个农业种子繁育场”的设想同样不具有现实性。培育一个农产品的新品种,具有周期长、风险高、投资大的特点。农业科技工作者对一个新品种的试验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好几年时间才能见到成效。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各种失败的风险,这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撑才能坚持下去。所以,作为农业种子繁育场,需要高投入的资金保障才能确保研究培育新品种工作持续坚持下去。高投入是需要高回报来支撑的。但是这个模式在乡镇基础上是不具有持续性的。因为,按照我国乡镇的建制,一个乡镇一般有三至五万的户籍人口规模,大一点的乡镇大概有六七万户籍人口规模。按照我国目前农村人口5.5亿占有18亿亩耕地计算,每个农村人口平均占有耕地3.27亩,一个乡镇按照平均5万户籍人口计算,那么一个乡镇的耕地面积为16.35万亩。每个乡镇的种子繁育场首先它是一个具有研究性质的自负盈亏的企业经济组织,它必须要有经济盈利才能维持其研究新品种的正常循环过程。如果每个乡镇的种子繁育场所培育的新品种只能供本地农民使用,这必然导致消费市场狭小,新品种的销量上不去,难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高昂的投入难以正常收回投资,乡镇种子繁育场的生存就成了大问题。进一步说,一个乡镇种子繁育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培育出农民生产所需的多样化的新品种来,供需矛盾仍然不能解决。比如,有的农民愿意种水稻,有的又愿意种小麦,还有的愿意改种收益更高的经济作物,如生姜大蒜辣椒,有的又愿意种蔬菜,还有的愿意种草莓等等,农民的这些种植需要,乡镇种子繁育场不可能都能够提供各种种子来满足农民生产活动的需要。所以,在每个乡镇都建立一个种子繁育场还是基于计划经济思维下靠行政手段来强制推行的一种设想,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这种设想完全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它既不能自主生存下去,也不能解决农民对多样化种子的客观需求。

第四,在乡村物质生活品本地化和自主化前提下,把农民的就业范围和就业方式限制在本地范围之内的最大弊端,就在于它剥夺了农民自主选择自己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权利与自由,并阻断了亿万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生活的希望之路。40多年以来的改革开放的实践,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使我国亿万农民逐步摆脱了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被动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状态,农民被赋予了自主选择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权利。于是千千万万的农民冲破长期只能在田间地头讨生活的束缚,以农民工的身份走出农村,奔向大都市,投入国家经济建设的大潮中去拼搏去奋斗,不少农民工为自己打出了一片新天地。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907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在外出农民工中,跨省就业的农民工为9500万人。 李昌平 先生所说的存在跨省就业安全风险的农民工总量只占全部农民工总量的32.7%,占比三分之一都不到。绝大多数农民工主要是在本省范围内打工。2019年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3962元,那么2019年全国2.9亿农民工每月打工的经济收入为11489.8亿元,全年总收入为137877.6亿元人民币。这笔巨大的经济收入为农民工户籍所在地的家乡建设提供了巨额的经济来源。广大的农民工靠着自己的勤奋拼搏不仅改善了自己的贫困生活状态,而且也为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提供了巨大的经济支撑。2.9亿农民工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广大农民工所取得的这些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改革开放政策赋予了我国亿万农民自主选择生活的权利和自主就业的权利。有的农民愿意离开土地进城打工,而有的农民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活动,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有的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各种农产品,有的把土地改建成鱼塘从事养殖业,有的把荒山开垦出来变成硕果累累的果园,还有的通过有偿转让方式把农村闲置土地集中起来开办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经营。也有一部分农民离开土地专门从事商品销售工作,开办自己的销售专卖店,并通过网上销售方式把具有特色的农产品销往全国,甚至销往国外,成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劈波斩浪的时代弄潮儿。

综上所述,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除了国家政策的指导之外,主要还是应该立足于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经济的内在发展要求,通过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逐步缩小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国家振兴乡村经济政策的统一规划下,逐步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地区投资,带动农村的田园经济、旅游经济和休闲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作用,逐步实现我国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目标。这才是真正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现实发展道路,企图运用行政手段和计划管理办法来实现乡村经济的本地化和自主化的愿望是没有出路的,不具有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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