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最新公告:
· 投稿启事    2023/02/22      · 关于大学城校区人脸识别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10/31      · 重庆师范大学70周年校庆主题、标识、校友之歌征集启事    2023/04/11      · 2022年离退休人员稿件统计表    2022/12/07      · 重庆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拟录用临聘人员公示    2022/07/07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本处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新退休人员办理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
2017年11月22日 离退休工作处  原创   (点击: )

各位老同志:

校人事处通知: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76号)精神,开始办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对象

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中,符合原加发基本退休费比例情形的六类人员:

国家或省部级“劳模”、战斗英雄、荣立一等功;

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社会科学奖;

因工(公)负伤致残退休;

曾经长期在海拔 3500 以上工作;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中小学教师。

二、收取材料要求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三、计发办法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该职务职级20149月基本工资标准×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240个月。

四、请我校201510月以后退休,符合发放范围对象的人员,准备好所需材料原件,于 2017121日前 交给离退休工作处103室许荷。

五、咨询电话:人事处,65362685;离退休工作处,65362356

离退休工作处

2017 1122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