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
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精简机构、改进作风,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纪委“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结合学校实际,经2016年1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精简调整常设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现将修订后的常设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
六、重庆师范大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校领导
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监察处、人事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统筹学校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学校信访工作制度,研究处置重大信访问题。
3.指导信访办按照信访条例有效办理各类信访。
4.掌握师生员工信访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5.研究学校信访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二十四、重庆师范大学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后勤与公共资源管理处、服务保障集团、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初等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
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
办公室主任: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统筹学校老干部工作,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工作规划。
3.及时向党委汇报老干部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离退休工作。
5.研究学校老干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二十五、重庆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主 任:分管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分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离退休老同志代表(5人:唐贤甫、黄长吉、吴永恒、周正、揭臣相),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团委主要负责人
顾 问:党委书记、原党委书记代表2人(孙仁鑫、傅世放)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
办公室主任: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统筹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贯彻上级关工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
2.研究制定关心下一代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做好经验总结。
3.指导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工作、平台搭建工作以及“五老”队伍建设。
4.加强关工委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各二级关工委开展工作。
5.深入调查研究和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6.研究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其它重要事项。